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批复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固定为20%.此消息一经公布,在网上引起很大关注.不少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而且从实践操作层面,网络玩家之间的买卖行为以及是否获利,没有有效的办法监控,出台征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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